课程体系
北京理工大学 EMBA 硕士课程体系设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课程,总学分不少于 39 学分,各类课 程总学分不少于 32 学分,实践环节不少于 7 学分。课程总门数不少于 16 门,其中必修课门数不少 于 10 门。
注:相关课程共分 5 个模块,具体信息如下:
(1)管理基础模块: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管理、财务分析与经营决策、管理 经济学、数据分析与管理决策、电子商务与大数据、服务管理。
(2)战略发展模块:战略管理(专硕)、公司治理(专硕)、品牌管理(专硕)、战略成本管 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3)领导者素质与责任模块:管理者的领导艺术、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沟通、中国 管理哲学与国学经典。
(4)资本运营模块:资本运营与投融资管理、互联网金融、股权管理与纳税筹划。
(5)管理整合模块:公共关系与危机管理、创新与变革管理、企业经营决策模拟。
(6)海外模块:境外访学。
注:相关课程共分 5 个模块,具体信息如下:
(1)管理基础模块: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管理、财务分析与经营决策、管理 经济学、数据分析与管理决策、电子商务与大数据、服务管理。
(2)战略发展模块:战略管理(专硕)、公司治理(专硕)、品牌管理(专硕)、战略成本管 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3)领导者素质与责任模块:管理者的领导艺术、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沟通、中国 管理哲学与国学经典。
(4)资本运营模块:资本运营与投融资管理、互联网金融、股权管理与纳税筹划。
(5)管理整合模块:公共关系与危机管理、创新与变革管理、企业经营决策模拟。
(6)海外模块:境外访学。
生源情况
70%以上的学员是企业的最高决策层。学员的单位性质为:民营企业占60%;外资合资企业占15%,其他类型企业占25%。
70%以上的学员是企业的最高决策层。学员的单位性质为:民营企业占60%;外资合资企业占15%,其他类型企业占25%。
招生信息
报名条件
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19 年10 月中下旬,网上支付报名费。
(二)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以及北京理工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现场确认
1. 2019年11月中旬考生到我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2019 年10 月中下旬,网上支付报名费。
(二)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以及北京理工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现场确认
1. 2019年11月中旬考生到我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