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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独树一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我校是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7年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获评A类学科总数为14个,其中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获评A+,政治学、哲学获评A,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获评A-,A+学科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四。
2019年118个专业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名额不预设上限。
一、 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报考点、报名方式
2019年,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见下文)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报名普通招考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报考点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并在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免初试,须参加复试。
1.考试科目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与地点
(1)初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14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专业的初试地点由中国人民大学安排。
3.复试时间与地点(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019年5月。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体检
考生复试时需提交相当于内地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参照体检表样表。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的科研能力情况、导师意见和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7月初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五、学费
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专业学位硕士生标准,详见有相关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录取学院的研究生教务秘书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并由录取学院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学生处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培养与学位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规定》执行。
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详见相应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研究生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通过的,可撰写学位论文。有关学位论文撰写、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须按中国人民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