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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南开大学EMBA违规办学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教研厅函【2018】3号)。通报显示,2017年3月,中央第一巡视组进驻南开大学,发现南开大学EMBA违规办学问题突出。2017年6月23日,中央巡视办向教育部党组移交有关巡视材料,要求教育部党组严肃查处。2017年7至8月,教育部成立调查组就此开展专项调查。近日,教育部党组听取调查情况报告,对南开大学EMBA违规办学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决定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通报指出,南开大学EMBA存在五点违规办学问题。主要有:
一是违规与第三方合作办学,存在利益输送。为拓展生源和增加办学收益,南开大学违规委托第三方招生、办学并支付返还款。2002年以来,南开大学与35家校外单位开展EMBA合作办学,其中21家为中介机构。共返还合作单位8600余万元,返款金额巨大。
二是前置学历审核把关不严,严重违反招生政策。为收取高额学费,南开大学降低标准,在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时打折扣,前置学历审核不严,直到2013年才按规定要求学员在报名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经对已获南开大学硕士学位的2750名EMBA学员前置学历进行复核,在2001年后取得前置学历的1320人中,有225人的前置学历未完成认证,其中113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未能通过查验。
三是教学管理混乱,学位授予审核把关不严。经对2013、2014和2016年度授予学位的学员档案抽查,发现近50%的学员是正式录取前就在EMBA班跟读,其取得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在申请学位时得到认可,“先上车后买票”问题严重。此外,南开大学EMBA教育中存在教学档案保存不善、教学过程管理不规范、课程考核不严肃、申请学位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四是竭力掩盖暴露的严重问题,致使矛盾堆积加剧。南开大学2013年底违规录取未能提供本科学历证书的55名学员后,经过1年多的时间,仍未能及时纠正问题,拖至2015年4月,南开大学EMBA招生考试委员会才认定该55人学历证明虚假无效,决定取消录取资格。但是,南开大学商学院仍企图淡化处理,意图通过其他方式消化解决,一直没有将撤销录取事宜通知学员,直至2016年11月,商学院才与学员沟通退学退费事宜,导致部分学员不接受退费,个别学员要求经济补偿。截至2017年6月,仍有14人不同意退费或仍未取得联系。
五是财务管理不严,学费收取不规范,学费减免随意,违规收支教育经费。南开大学与大量未取得入学资格的EMBA学员签订《关于EMBA预科班学习的协议》,提前收取学费,致使“先上车后买票”问题大面积发生。南开大学商学院通过与第三方单位签订协议,报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审批、学校领导口头授意等途径,无统一口径、标准,随意减免EMBA学费,减免人数85人。此外,经抽查,2013年以来,南开大学商学院在EMBA学费使用中存在购买高档酒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通报认为上述问题的产生,反映出南开大学在EMBA办学中逐利倾向严重,内部质量保障制度不完善,肆意违反国家规定,招生培养监管不力,暴露出其在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的重大问题上出现严重偏差。
一是以营利为目的,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南开大学没有从培养国家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出发,在EMBA办学中逐利倾向严重。从2002年开展EMBA教育以来,南开大学违规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青岛等地开办异地教学点,委托第三方合作办学单位招生和培养,以收取高额学费为首要,不断降低办学标准,招生录取、课程教学和学位授予等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缺失。
二是学商勾结,肆意违反国家招生培养规定。国家教育部门对EMBA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在巨大利益驱使下,南开大学有关部门大搞政策变通,以利益为纽带,以EMBA中心、合作办学单位、自学考试学校、学员为节点形成灰色利益链条,通过学费回扣、异地办学、协助专升本、先上车后买票等方式,不择手段招揽和吸引生源。无视国家在2007年就要求对报考EMBA的学员前置学历进行认证的规定,直到2013年才执行。2016年3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印发后,南开大学依然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开展EMBA的招生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