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南开大学EMBA违规办学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教研厅函【2018】3号)。通报显示,2017年3月,中央第一巡视组进驻南开大学,发现南开大学EMBA违规办学问题突出。2017年6月23日,中央巡视办向教育部党组移交有关巡视材料,要求教育部党组严肃查处。2017年7至8月,教育部成立调查组就此开展专项调查。近日,教育部党组听取调查情况报告,对南开大学EMBA违规办学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决定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通报指出,南开大学EMBA存在五点违规办学问题。主要有:
一是违规与第三方合作办学,存在利益输送。为拓展生源和增加办学收益,南开大学违规委托第三方招生、办学并支付返还款。2002年以来,南开大学与35家校外单位开展EMBA合作办学,其中21家为中介机构。共返还合作单位8600余万元,返款金额巨大。
二是前置学历审核把关不严,严重违反招生政策。为收取高额学费,南开大学降低标准,在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时打折扣,前置学历审核不严,直到2013年才按规定要求学员在报名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经对已获南开大学硕士学位的2750名EMBA学员前置学历进行复核,在2001年后取得前置学历的1320人中,有225人的前置学历未完成认证,其中113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未能通过查验。
三是教学管理混乱,学位授予审核把关不严。经对2013、2014和2016年度授予学位的学员档案抽查,发现近50%的学员是正式录取前就在EMBA班跟读,其取得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在申请学位时得到认可,“先上车后买票”问题严重。此外,南开大学EMBA教育中存在教学档案保存不善、教学过程管理不规范、课程考核不严肃、申请学位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四是竭力掩盖暴露的严重问题,致使矛盾堆积加剧。南开大学2013年底违规录取未能提供本科学历证书的55名学员后,经过1年多的时间,仍未能及时纠正问题,拖至2015年4月,南开大学EMBA招生考试委员会才认定该55人学历证明虚假无效,决定取消录取资格。但是,南开大学商学院仍企图淡化处理,意图通过其他方式消化解决,一直没有将撤销录取事宜通知学员,直至2016年11月,商学院才与学员沟通退学退费事宜,导致部分学员不接受退费,个别学员要求经济补偿。截至2017年6月,仍有14人不同意退费或仍未取得联系。
五是财务管理不严,学费收取不规范,学费减免随意,违规收支教育经费。南开大学与大量未取得入学资格的EMBA学员签订《关于EMBA预科班学习的协议》,提前收取学费,致使“先上车后买票”问题大面积发生。南开大学商学院通过与第三方单位签订协议,报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审批、学校领导口头授意等途径,无统一口径、标准,随意减免EMBA学费,减免人数85人。此外,经抽查,2013年以来,南开大学商学院在EMBA学费使用中存在购买高档酒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通报认为上述问题的产生,反映出南开大学在EMBA办学中逐利倾向严重,内部质量保障制度不完善,肆意违反国家规定,招生培养监管不力,暴露出其在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的重大问题上出现严重偏差。
一是以营利为目的,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南开大学没有从培养国家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出发,在EMBA办学中逐利倾向严重。从2002年开展EMBA教育以来,南开大学违规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青岛等地开办异地教学点,委托第三方合作办学单位招生和培养,以收取高额学费为首要,不断降低办学标准,招生录取、课程教学和学位授予等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缺失。
二是学商勾结,肆意违反国家招生培养规定。国家教育部门对EMBA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在巨大利益驱使下,南开大学有关部门大搞政策变通,以利益为纽带,以EMBA中心、合作办学单位、自学考试学校、学员为节点形成灰色利益链条,通过学费回扣、异地办学、协助专升本、先上车后买票等方式,不择手段招揽和吸引生源。无视国家在2007年就要求对报考EMBA的学员前置学历进行认证的规定,直到2013年才执行。2016年3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印发后,南开大学依然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开展EMBA的招生培养工作。
三是不作为,校内监管层层缺失。南开大学党委和行政管理部门没有针对自主招生权大、学费收入高、生源复杂和非全日制学习的EMBA教育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长期以来为了高额学费分成,对EMBA招生、异地办学、学位授予以及学费使用等方面大开方便之门,研究生院、财务处、纪委等部门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层层监管缺失。2002年以来,EMBA招生工作一直未纳入学校研究生招生统一管理。2014年和2015年,南开大学纪委对实名举报EMBA办学问题的来信未做深入核查,信访处置不当。
通报建议,为严明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批准,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一、责成南开大学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向教育部作出深刻检查,对EMBA违规办学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改。撤销南开大学EMBA招生权。
二、南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佟家栋分管研究生教育,2008年1月以来,违反国务院学位办2007年印发的《关于转发<关于EMBA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的通知》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招生,部分学员的前置学历未完成认证,教学管理松散,收取未取得EMBA入学资格的学员学费,在未认证学历的情况下招收学员,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佟家栋作为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和EMBA领导小组组长,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党委常委、副校长职务。
南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李靖在领导南开大学EMBA招生和管理工作中,违反国务院学位办2007年印发的《关于转发<关于EMBA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的通知》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招生,部分学员的前置学历未完成认证,教学管理松散,收取未取得EMBA入学资格的学员学费,在未认证学历的情况下招收学员,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李靖作为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和EMBA领导小组副组长,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三、南开大学按照相关程序对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学校研究生院、商学院等7名相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严肃问责,给予商学院党委书记孙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张玉利商学院院长职务;给予研究生院原副院长、现任经济学院院长盛斌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商学院院长助理吕峰行政警告处分,调离原岗位;给予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主任刘军行政记过处分;对商学院原副院长刘志远进行诫勉谈话;对商学院原党委委员戚安邦进行诫勉谈话。
四、南开大学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相关信访处置不当,对南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式琪进行诫勉谈话。
南开大学EMBA违规办学问题出现在教学活动中,根子在办学思想上,教训十分深刻,各高校要切实引以为鉴,对照自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整改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巡视发现问题的判断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对研究生教育的领导,把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治理,营造高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
通报强调,各高校必须端正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增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急需高层次人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办学,坚决杜绝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办学行为。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研究生教育强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针对研究生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规范过程管理,加强落实监督,完善长效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要公开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培养方案等方面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正确的评价导向,不得将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收入额度作为对二级学院和教师个人的绩效考核指标。研究生教育和博士、硕士学位证书不是随行就市的商品,要按照实际教学成本支出合理制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并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要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收支的检查与审计,严禁“天价”学费的研究生教育项目,严禁乱收费。要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导师和导师团队立德树人职责,开展常态化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检查。对于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大学章程的行为,不管涉及什么学科和什么人,都要坚决制止,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