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港澳台生源报考2017年厦门大学EMBA硕士研究生 ,下面是招生详情。
一、报考资格
1.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的台湾考生。
2.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本科且毕业后满三年或大专毕业后满五年。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八年以上工作经历,四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二、学制和上课安排
学制3年。每1-2个月集中上课四天。
三、报名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厦门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厦门大学代码:10384)。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者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部分。
1. 初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初试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1)初试时间: 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
(2)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3)考生可于5月上旬登陆本校考试中心或招生办网站查询初试成绩。
2. 复试:初试合格者,须参加本校复试。
①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②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在5月中下旬,地点在厦门大学。具体复试细则、时间和地点安排请关注厦门大学通知。
③本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相关院系。
五、录取
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硕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1.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本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本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本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的考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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