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EMBA

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微信关注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华中科技大学EMBA入学指南

   2019-04-03 850
导读

【院校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排名前十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

 【院校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排名前十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合并成立,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的高校。
    这里拥有实力超群的工学、医学、建筑学和实力雄厚的管理学,共有11大学科门类,86个本科专业、25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8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一支以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为中坚的师资队伍。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4人(含双聘院士1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5人,教授1000余人、副教授1300多人。
    这里不仅孕育了一批学术大师,如:著名教育学家朱九思、杨叔子、著名经济学家张培刚、林少宫、石寿永等;也走出了一批社会栋梁,如:社会知名人士谢伏瞻、巴曙松、汪潮涌等。
    这里的“人文素质教育基地”和“科学精神与实践讲座”闻名全国。余秋雨、曾仕强等众多的人文大师以及钟南山、丘成桐、杨叔子,武忠弼等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院士级别的杰出科学家先后登上华中科技大学的讲坛,形成了一道独特的人文和科学风景。这里已成为全国高校七大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之一,形成了一批以“华工科技”为代表的高科技企业群。胡锦涛、李长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考察学校科技产业成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这里也是中国最美丽的校园之一,校园7000余亩。春天百花争艳,夏日荷塘清新,秋日桂子飘香,冬天腊梅怒放,在那掩映着整个校园的绿色下,跳动着活力,奔放着热情。
    “学在华中科大”,是社会给予她的美好赞誉,务实、求是是她的根本,开放是她的胸怀,创新是她的灵魂。秉承着“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朝气蓬勃的华中科技大学正在向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宏伟目标迈进,努力谱写更加辉煌的新篇章。独具特色的EMBA教育项目:全球视野:国际与本土经验丰富的教授以及一定比例的外籍教师、与境外EMBA交流互访制度,培养学员的全球视野,搭建国际商务平台。科学前瞻:依托学校多学科国内领先的研究实力和深厚的人文底蕴,培养学员解决企业当前和未来战略问题的前瞻性眼光和创造性思维体系。严谨务实:禀承学校传统的严谨校风,缜密的治学理念和雄厚的工科实力,教学内容融合现代信息管理等先进技术及最新的经济管理理论及方法,提升企业执行力。

【报名条件】
    较大规模企业或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8年以上工作经历及4年以上管理经验,一般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少数特别优秀的大专学历者可特殊考虑(不超过总录取人数的10%)。

【课程介绍】
学习内容和形式 
    课堂教学:注重课程教学内容的理论性、系统性及前瞻性,在提高学员管理理论与实践同时,注重开拓学员的视野,启发学员的思维,以新的视野和多角度的思维帮助学员看待和破解在管理实践中的困惑,以一种积极有益的方式减压和塑造良好的心态。

报名程序
    EMBA教育中心初审,并向符合招生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正式报名表格。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费和完整报名材料,包括:
    ①报名表及入学资格审查表各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入学资格审查表二份;
    ④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加密的专家及单位主管的推荐信各一份;
    ⑥6张一寸登记照片(请在背后署名),电子照片一张;
    ⑦成就与奖励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⑧结合本企业情况和自身管理经验,探讨企业管理问题的自命题作文一篇;
    ⑨单位组织结构图及申请者所在位置;
    ⑩学信网学历论证报告;
    EMBA教育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向合格者发出入学考试通知书。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参加入学考试。
    确定录取名单,并上报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由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请人在“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提交电子照片(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文/小编)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hineseemba.cn/news/show.php?itemid=4154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金秋远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16041510号-4公网安备110112020037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