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EMBA

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微信关注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中国农业大学关于2019届MBA毕业生尽快办理就业手续的通知

   2019-05-06 1730
导读

中国农业大学2019届MBA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了保障您能够在教委统一安排的第一批集中办理时间顺利派遣,并且

 中国农业大学2019届MBA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了保障您能够在教委统一安排的第一批集中办理时间顺利派遣,并且能够在毕业离校前领取第一批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请所有2019年毕业生将个人相关就业材料交至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具体如下:

 

(一)派遣

 

指的是毕业后找到工作,报到证开到工作单位,户口和档案随迁工作单位或者单位委托人才中心存户档。

 

1、需提交的材料

 

a)提交三方协议,要求信息完整:特别是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档案接收地址和档案接收单位、户口迁移地址等。要求内容详细,字迹工整清晰。三方协议上有用人单位公章和上级部门的公章,且印章字迹清晰可见。

 

b)接收函:如果是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广州非当地生源派遣的还需附当地人事部门的户口接收函。

 

c)北京村官:可以没有北京接收函,要在三方协议右上角铅笔注明“北京村官”

 

注意:由于档案邮寄及户口迁移错误会给毕业生造成很大影响,因此要认真核实。

 

2、注意事项

 

a)如果单位承诺落实户口但还没有户口接收函,请先提交三方复印件。三方原件待领取到户口接收函后一并提交。

 

b)如果单位要求报到证派遣到人才中心的需要在三方协议上加盖人才中心的公章或是由单位提供委托人才中心存档的证明,否则不能派遣到人才中心。

 

c)如果派遣到本人生源所在省市的,可以将户口迁回家庭地址,但必须是与工作单位在同一个城市,三方协议中户口地址可以填写户口所在地址或派出所,不能为空。入学时户口没有迁至学校的同学请填写“户口未迁入”。北京生源请在户口地址栏填写“北京生源”。

 

d)如需要政审开具相关材料,请至院网学生事务-职业发展-下载中心中进行下载使用。

 

e)如毕业前一直在某单位就职且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提交《单位用人证明(派遣)》(需盖章,见附件4)或者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附件4(不需盖章),要求表内信息填写完整。

 

(二)二分回省

 

指的是毕业后未找到工作,或者所找到的工作单位无法解决毕业生的落户和档案问题。(主要是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这几个城市,除了需要和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外,还需取得该城市人事部门的户口接收证明方能派遣至工作单位,否则所签的三方协议只能作为灵活就业的单位用人证明使用。)二分回省的毕业生报到证开到毕业生生源地的地级市的毕业生主管部门。户口迁至生源地,档案按照要求随迁。

 

1、需提交材料

 

a)需提交《二分回省申请表》(见附件1)详细填写档案转寄地址和转寄单位以及档案接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可参考二分回省名录汇总(附件2),请注意此汇总表仅供参考,大家尽量去自己核对一下地址和名称等信息。户口迁移地址请抄写父母户口本首页的地址,或填写确定能落户回去的地址,如入学时户口没有迁到学校,请填写“户口未迁入”

 

b)签劳动合同的要附劳动合同封面页、首页和盖章页的复印件一份。如果没有合同的可以去单位开一份在职证明或单位用人证明,可以使用学校的证明模板(附件3)

 

d)自主创业的要附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网络创业或者工作室创业的要求在二分表上填上创业的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

 

2、注意事项

 

a)二分只能回原籍,不能随意选择。

 

b)MBA本科毕业时在某工作地落户后又考入农大读研的,研究生毕业后需要二分时,教委库里的生源地是工作地的户口而不是本人的原始生源地,但是,这种情况下工作地一般是不能办理二分落户的。只能回原始生源地,这时需要原始生源地出具其当年迁出的证明。

 

(三)其它说明

 

定向、委培同学就业手续预计五月中旬开始办理,请持续关注后续通知。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

 

材料提交至中国农业大学经管学院行政楼218办公室,如有问题请咨询傅景泉老师、谢育杨老师。电话:62738512 邮箱:jgy02@cau.edu.cn

 
(文/小编)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hineseemba.cn/news/show.php?itemid=4680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金秋远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16041510号-4公网安备110112020037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