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上这些公司治理问题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主要面临的治理问题完全不同,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陈欣教授和他的合作者对2008-2013年的A股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其研究为现有的信息技术价值理论增加了新的场景和并提供了额外的学术贡献。
企业应用信息系统可改善其信息获取、流程优化和系统集成等方面的能力,因而能对企业的财务绩效带来潜在的益处。我们认为,信息系统作为一种科技工具,其作用取决于企业控制者的动机和对该工具的实际用途,因而企业治理机制带来的代理问题是影响信息系统应用绩效的重要因素。
我们对2008-2013年期间A股上市公司样本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企业信息系统的应用绩效与公司治理具有显著关联性。研究总体上显示,当上市公司所有权结构更集中、管理层权力更大时,企业信息系统(ERP)带来的财务绩效往往更好;相对于国有控股和集团控制的上市公司,非国有控股和非集团控制的上市公司从企业信息系统(ERP)应用中能够获得更优的财务绩效。我们从而得出结论,在我国制度背景下所有权架构对代理问题具有深远影响,是影响信息系统应用绩效最重要的公司治理维度。
思路来自跨界的碰撞
论文的思路来自于五年前的一次思想碰撞。
长期以来,我主要围绕中国资本市场进行公司财务、会计与资本市场、以及证券投资这三个领域的学术研究,论文发表也多在经济、管理、金融和会计领域的学术刊物。本文介绍的论文--“The value of enterprise information systems under differ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aspects”, 于2019年发表在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是我有史以来第一篇跨界在管理信息系统(MIS)领域发表的学术成果。我和Drexel大学MIS系戴奇志教授以及云南财经大学的纳超洪教授从2014年开始讨论思路,分析数据,并完成初稿,投稿后不断修改,历经五年之久终于见刊。
戴奇志教授是我在明尼苏达大学管理学院上经济学课程时的MIS系博士同期同学,她在Drexel大学获得终身教职后有一次休学术假的机会,希望能藉此机会在国内进行一段时间的学术研究。我们聊天时谈及该事宜,我提出可以邀请她来交大合作一个课题,于是才有了在会计与管理信息系统的交叉领域寻找一个切入点的想法。纳超洪教授是我长期以来的学术合作者,对ERP软件的应用颇有研究,讨论后决定邀请他也加入进来。我们三人多次往返沟通后决定从公司治理特征的角度来看ERP软件应用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信息系统应用的利弊
企业信息系统是由各种功能的集成模块组成的大型信息系统,在合适的时间向经理、职员和外部相关者提供过去的、现在的、预测未来的有关企业内部及环境的信息,通过改善信息获取、流程优化和系统集成等方面帮助他们进行决策。一方面,企业信息系统非常高效、连接紧密,能够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压缩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企业信息系统的成本不菲,前期需要耗费大量资金和人力的投入,项目实施的过程容易引发管理混乱,后期维护成本也不低。
关于企业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创造价值的争论由来已久。例如,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作为一种管理信息系统在不少企业应用后正面效果不佳,甚至产生了负面后果。以至于业内传有一句名言:“不上ERP等死,上了ERP找死”。因此,学术界的研究重点从此前的“信息技术是否创造了价值”逐步向 “信息技术在何种情况下创造价值” 转变。现有研究在不同场景下分析信息技术带来的价值。研究发现影响信息技术益处的因素包括,公司内部商业部门之间的相互依赖度与同质性、商业模式及管理资源、管理层预期、财务状况、公司重组和并购等。
公司治理角度的创新性
公司治理是控制管理层和绩效以保护并平衡股东利益的架构与制度,其执行依赖于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而企业信息系统的系统集成和流程优化便利了信息的获取,能较大程度降低决策信息成本。公司治理的质量又与委托代理冲突密切相关,能影响管理层获取信息后使用的目标。因此,在不同的公司治理架构下实施信息系统,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绩效影响。
A股的上市公司拥有较为独特的治理特征,绝大多数均具有控股股东。与国外成熟市场主要面临管理者与股东之间代理问题的情况不同,A股公司主要面临控股股东和中小投资者之间的严重代理问题,部分控股股东存在将上市公司资源导出给利益相关方的“tunneling” 行为。此外,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企业比例较高,而国有企业的运营并不完全以盈利最大化为目的,其目标函数中往往还需要考虑政府意图、员工满意和社会稳定等多维度因素。这些场景与现有对信息技术价值的研究中具有的场景都不一样,正是这样独特的角度使我们的研究具有相对于国外成熟市场的研究之外的新增学术贡献。
中国公司治理的衡量维度
现有对美国市场的研究往往使用公司章程中的反收购条款以及各州对反收购的立法限制来衡量股东权利,并以此作为公司治理的常用指标。而在我国,从该维度来衡量公司治理并不适用,因此我们决定从所有权架构和董事会构成两个维度来衡量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
其中,所有权架构维度包括是否隶属于集团公司、是否国有控股、大股东持股比例和最终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程度。而董事会构成维度则涵盖了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董事会规模和独立董事占比这些常用指标。
2005-2006年间,我国上市公司经历了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1月起又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为了防止以上事件干扰研究结果的稳定性,论文使用了2008年至2013年的数据。而在2008年,我国证监会又提倡上市公司使用管理信息系统以改善公司治理,也为我们的研究带来了ERP应用上的外生变化。
解开ERP系统的应用绩效负面之谜
在完成数据整理后,我们初步运用统计方法进行实证回归分析数据,发现总体上ERP应用对下一年度A股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回报率(ROA)会带来负面影响。在回归模型中,我们还同时控制了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其他因素,包括公司的自由现金流、董事长变更、公司资产规模、负债率、上市时间、员工规模以及公司总部所在省份的市场化程度等,但ERP应用带来的负面主效应仍然存在。对此结果,刚开始我们感到有些诧异和迷惑。毕竟,在西方主流研究中,ERP应用的主流效应还是倾向于为正面,只有少部分研究会发现不太显著的ERP应用效应,很少有发现显著负面效应的研究。
带着疑惑,我们继续通过回归分析深入研究。
我们发现,该负面效应仅在隶属于集团控制的上市公司中显著,而在非集团控制的情况下就消失殆尽。所有权集中度也似乎对此效应具有重要影响。此外,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会导致ERP的应用对ROA产生的负面影响随之缩小;当大股东持股比例增加至57%以上时,ERP的应用则开始带来正面财务效应。
这些结果帮助我们解开了此前发现的ERP应用绩效偏负面之谜。该效应的产生可能源于A股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控股股东与中小投资者之间的代理问题,ERP的应用的确改善了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决策信息成本,但也方便了控股股东的利益输送行为。当控股股东旗下具有较为复杂的集团公司和关联方时,ERP的应用为控股股东带来的便利性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反而更为不利;随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升高,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协同程度增加,控股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动机减弱,代理成本降低,此时ERP的应用为上市公司提高效率的好处就能逐步在其盈利能力中体现出来。
其它治理维度与ERP应用绩效
我们还发现ERP应用产生的负面绩效主要存在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非国有控股公司实施ERP并不会导致明显的绩效下滑。一方面,国有企业集团在上市公司体外往往还有庞杂的利益关联方,存在潜在的利益输送需求。另一方面,其经营决策也受政府高度影响,需考虑多维度目标,而非寻求上市公司盈利最大化。ERP的实施又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少国有企业的组织决策流程决定了短期内难以为ERP的实施匹配有效的组织和管理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ERP之后对盈利能力带来的短期益处可能不及其成本,导致反而导致下一年盈利能力下滑。
最终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程度可以衡量其进行利益输送的动机,不少对新兴市场的研究都采用了这个指标衡量代理问题。尽管我们发现该指标自身对上市公司ROA具有负面影响,但并未发现证据表明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程度会显著影响ERP应用的绩效。
在董事会构成维度的三个指标中,我们发现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这个高管权力的集中度指标对ERP应用的绩效带来了较大的正面影响,而董事会规模和独立董事占比这两个常用指标均不重要。
董事长是兼任总经理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有两层意义。一是两职合一带来其权力的加大,当他决定推行ERP应用时,公司实施的力度会更大,可能导致磨合期缩短,效率增加。二是董事长的职业生涯与上市公司绑定更为紧密,他的大多数精力需要花在上市公司,也具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当控股股东意图对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时,董事长更可能以某种形式抵抗,降低代理问题。这些机制都倾向于增加上市公司应用ERP后的绩效。
现金层面的额外证据
此前,我们分析了不同公司治理维度的指标对A股公司的ERP应用绩效产生的影响。我们提出,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可能源于我国资本市场制度下存在的代理成本。然而,上述研究并未展示公司治理对ERP系统应用绩效产生影响的具体机制。匿名审稿人对此提出了修改意见。为了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我们考察了ERP系统应用对体现“利益输送”两项指标的影响,分别是: 上市公司的现金持有量和关联方交易中的现金流出净额。我们又花费了大量时间收集和整理新的数据,并进行回归分析。
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了一些很有意思的发现。
首先,上市公司的ERP应用导致下一年其现金持有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降低,平均来说该比例减少了2.1%(相比A股公司的平均现金持有比例18.7%,减少了11.2%)。该结果可以有两方面的解读:一是上市公司的现金减少是由于控股股东能运用ERP更方便地“腾挪”上市公司现金。二是上市公司的运营效率得到了提升,不再需要保留那么多现金了。
接着,我们采用了两种回归方法检验ERP应用对下一年上市公司在关联方交易中的现金流出净额会产生什么影响。我们发现,ERP应用导致下一年上市公司在关联方交易中的现金流出净额显著增加,平均增加比例为公司总资产的1.2%(相比A股公司的平均现金净流出的2%,约增加了60%;相比减少的现金2.1%,则说明约减少现金中的57%流出到了关联方)。这个发现说明,ERP应用导致上市公司现金持有比例的降低主要来自于与关联方交易中的现金流失变得更多了。这意味着,ERP系统可以被控股股东用作“利益输送”的工具。
所有权架构才是最重要的治理维度
信息系统的应用是否增加和如何增加企业价值的问题一直是困扰学术界的重要问题。以往的研究少有考虑信息系统作为一种科技工具,其作用取决于使用者的目的,因而可以用来“作恶”。因而我们认为,企业治理架构带来的代理问题是影响信息系统应用绩效的重要因素。
A股上市公司拥有迥别于西方成熟市场的独特治理特征,主要面临控股股东和中小投资者之间的严重代理问题。A股的控股股东们对于ERP系统的运用,与传统文献中讨论的场景截然不同,这使我们的研究具有鲜明的学术贡献。
通过大样本实证研究,我们的结果表明,上市公司是否隶属于集团公司、是否国有控股、大股东持股比例这三个所有权架构维度的公司治理指标对ERP系统的应用绩效产生着深远影响,而相对来看,董事会架构层面仅有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务合一这个指标能带来正面影响。我们发现了ERP系统被控股股东利用进行利益输送的证据——ERP系统应用后往往会导致上市公司的现金持有比例减少和关联方交易中的现金流出净额增加。
这些研究表明,所有权架构在我国是影响信息系统实施绩效最重要的公司治理维度,其机制源于大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